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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老婆被车撞了,该不该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www.sxrf.cn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6日


  公司聘的法律顾问,就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那么老板老婆被车撞了,该不该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提供了法律服务,那费是是包含在了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中,还是要额外付律师费,下面就由咸阳润丰律师事务所带你详细了解这起法律服务。

  无锡市民滕先生投诉无锡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律师,律师收费却不办案。他是公司的法人,邵律师是他们公司请的法律顾问,一年的代理费是一万五,双方约定20万以下的案子都免费代理。就在2015年的时候,其爱人被车撞了,对方负全责,最终却并没有受理此案。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

  经调查,2014年7月,投诉人滕先生所在无锡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事务所指派邵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9日止,公司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了法律顾问费1.5万元。

  合同约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A、免费项目-法律的解释、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文书的专项管理、员工法律事务(具体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不定期上门提供咨询、法律快递;B:收费项目-纠纷的处理与协调(具体指因公司发生的纠纷,由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非诉讼代理服务”。腾先生与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服务项目,不包括为公司负责人、股东、员工及其家属提供案件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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