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律师为李某成功辩护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www.sxrf.cn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5日
李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李某批准逮捕。我所接受李某家属委托,担任李某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本案经本所刑事团队研究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律师及时介入,先后两次向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书,得到高度重视。2015年01月06日县人民检察院全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李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